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什么

2022年08月04日16:1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又称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一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以下特征:
 
  1、具有独创性
 
  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
 
  2、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一个十分广阔的领域,可以容纳所有的智力成果,但体力劳动的成果不属这一领域。
 
  3、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作品)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外在形状、占有特定的空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观念的成果,而不是这些思想感情、观念的载体。但是,作品又必须附着于一定的载体,以一定的形的载体固定、记录下来,并且这种形体可以被大量复制。
 
  4、作品不违反法律
 
  依法被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即便具有上列三特征,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例如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内容反动或者淫秽下流的作品,无论是否符合前三个特性,均不能构成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客体。认定一部作品是合法,除宪法以外,出版法是主要依据其他法律也可以成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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