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王亚东律师讲解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知识
在生活中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怎么办?陕西西安王亚东律师整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怎么办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最好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会支持还款请求,除非自愿偿还。
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协商调解处理,如意见分歧无法统一,法院会判决由债务人清偿所欠债务。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如不自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会根据你的请求扣划债务人的工资用于抵付欠款,但不会全额扣划,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即债务人的必要生活费用,至于多少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及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而定。如果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怎么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的责任:当债务人不能按时返还借款或到期没有还款能力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以保障债权人能收回借款,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担保人担保的方式不同,保证人责任不相同。一般保证责任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债权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三、法院怎么判定无力偿还
在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后,若债务人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以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财产信息,如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土地、房产、车辆、投资(股权)、股票等财产,除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生活用品、生活费用或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外,均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将被申请人名下的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拍卖,用以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但经查证其被执行人名下确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没有拒绝申报或隐匿、转移自己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的行为,则会认定被申请人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其有执行条件时再重新恢复执行程序。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为了被认定无履行能力,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隐匿财产、虚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隐藏、转移、处分可供执行的财产、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手段转移财产的行为,则很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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