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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生效条件有哪些

2022年08月05日15:0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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