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合同纠纷后,合同一方作为原告到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在法院准予立案后,提交起诉材料的一方由于某种原因是否可以撤回起诉呢?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准许的,但是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对于撤诉,有以下的问题需要注意:在法院准予立案后,一般会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收到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法院将裁定按撤诉处理。在案件立案后开庭时,原告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