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新闻 > 律师访谈 >

山东济南丁修亭律师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

2022年08月08日08:40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山东济南丁修亭律师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

  办理恢复专利权请求书是需要交纳恢复权利请求费用的,如果当事人委托机构办理的情况,是需要交纳相关费用,是可以参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内容。当专利费用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的,届满期限在两个月内是会停止该专利权的。山东济南丁修亭律师整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恢复专利权请求书花钱吗

  申请恢复专利权的,申请人需要交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请求的,还需要交纳委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二、专利权终止日期确定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三、专利权终止收到通知书后还能不能恢复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终止后收到专利管理部门通知的,专利权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两个月内申请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丁修亭律师

手机号码: 13969091854

执业证号:13701202110380902

执业机构: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知识产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大厦55层

邮箱: auto3111@163.com

丁修亭

 

(打电话给我时,一定说明从法帮网看到的,谢谢!)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这家知名早教机构怎么了?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