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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石闯闯律师讲解工程建筑相关法律知识

2022年08月10日08:34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河南焦作石闯闯律师讲解工程建筑相关法律知识

  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那么,工程款需要交税吗?支付工程价款应注意哪些问题?河南焦作石闯闯律师整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程款需要交税吗?

  工程款属于纳税的范围,因此工程款也是需要纳税的。具体如下:

  1、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营业税,税率3%。

  2、个人所得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1%。

  3、城建税:按营业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4、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计算缴纳,税率3%。

  5、印花税: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的0.3‰计算缴纳。

  二、支付工程价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1、在使用将工程款直接打到承包方指定的账户时,在每次打款时应该留有票据,在留有票据的情况下,一但出现问题可以根据票据取证。

  2、在使用将工程款直接打给个人的请况时,应注意与这个指定的人履行委托授权手续,此手续应咨询有关人员,需要履行规范的手续。许多问题的发生是因为在签署委托授权手续时不够规范,让一些心存不轨的委托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让他们逍遥法外。在这里需要向指定的人员开据规范的收款凭据,并且收款日期、收款金额与实际中的要相符。

  3、使用第三方方式支付时,需要签订规范的书面协议,每次打款需要有完备的凭据,还需要在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组织协调下进行,以免被第三方恶意诈骗而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4、一些房地产企业在不能够支付资金的情况下会选择使用房屋抵债,只是在使用此方式时,并不是单纯的交换模式,是需要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一些合同并开具一些有效的发票的,只是由于价格上的不能妥协和房屋在开盘后的不定因素容易造成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石闯闯律师

手机号码: 18339107768

执业证号: 14108201710851221

执业机构:河南执星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工业路2813号东区2号楼

邮箱:18339107768@163.com

石闯闯

 

(打电话给我时,一定说明从法帮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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