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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姜昀律师讲解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

2022年08月10日08:43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上海姜昀律师讲解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

  爱情是美好的,很多人因为爱情而结了婚,结婚后却发现对方有精神病史,而且在结婚前,对方并未告知,此时想要离婚并想要赔偿,那么,婚前对方隐瞒精神病史,双方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上海姜昀律师整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前对方隐瞒精神病史,双方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前对方隐瞒精神病史,导致离婚的,其行为不构成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损害赔偿要求,因此,是不能要求赔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赔偿需要哪些条件?

  1、有侵权行为: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有上述行为就说明夫妻一方违反了婚姻家庭义务,侵犯了配偶的婚姻家庭权利。

  2、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就是说因为一方的行为致使另一方的财产损害或非财产受到损害。例如重婚和与他人同居的,会造成精神损害;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会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3、有主观过错:即配偶一方故意实施法定违法行为造成另一方受到损害。

  4、有因果关系: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法定行为,必须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进而离婚,造成无过错一方遭受损害的原因。

  5、有离婚事实:如果违法行为未导致离婚,受到损害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追究过错方的侵权责任的,按婚内侵权处理,不适用婚姻损害赔偿。

  6、赔偿主体:过错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姜昀律师

手机号码: 18916396391

执业证号:13101201610811575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宝矿洲际中心1、15-16楼

邮箱: maxjiangyun@sina.com

姜昀

 

(打电话给我时,一定说明从法帮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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