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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2022年08月10日09:29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太原律师点评:

不构成罪,罪的犯罪对象是女性,犯罪主体是男性,男性不构成罪,一般按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造成伤害的,也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法帮说法:

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我国《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

网友评论:

在司法实践中,男性遭遇性侵通常认定为猥亵,侮辱,故意伤害,不能认定为强奸。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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