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公司债券所需要的条件是:
(1)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还应当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