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2)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3)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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