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属于人格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属于人格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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