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商标,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足10个项目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项目超出部分按照30元1个项目收取官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