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 觉得不对劲立马吓退了
3月9日,女子入职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的事件冲上微博热搜,该事件也引发许多网友的热议。
据报道,近日,广州一女子称自己入职时看到办公室行政制度中的乐捐制度,立刻劝退了。
谢女士称,找工作时有点心力交瘁,这家公司面试比较简单,问了几个常规问题就录用了。
让谢女士没想到的是,在办理入职时,行政制度上写了满满一页乐捐制度:早餐超时吃,一次乐捐20元;办公桌没整理,一次乐捐10元;背心拖鞋上班,一次乐捐20元;用公司电脑闲聊,看视频等,一次乐捐200-1000元;下班电脑忘关,一次乐捐20元等。
谢女士表示,看到公司的这个制度后,她觉得不对劲,就立马跑路了。最后,她表示这种乐捐制度也是变相的罚款,提醒大家找工作时一定要注意。
对于乐捐一事,常有企业“花式”惩罚员工的新闻轮番上演,从被迫吃魔鬼辣椒到近在眼前的穿高跟鞋蛙跳,以及要员工拿出真金白银的“乐捐”。
袁亚洋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员工迟到或者旷工的,企业只能扣除对应缺勤时间的工资。这种乐捐制度实质上属于罚款,所以员工有权拒绝公司强制性的“乐捐”,并且对于已经“乐捐”了的金额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返还。
员工的迟到或旷工行为可能会引起企业经营效益的损失,因此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比如扣除员工对应缺勤时间的工资。但是,企业不能通过强制员工乐捐的方式来“惩罚”员工。 “乐捐”本身是一种公益行为,应该是自发的和自愿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和惩罚性的。如果员工被强制实行“乐捐”,他们可以要求企业返还他们捐赠的款项。
企业管理者应该意识到,员工的工作状况不一定完全取决于员工本人。事实上,企业自身的管理不善也可能导致员工的迟到或旷工行为。因此,企业应该采取措施,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关注员工的生命、工作和发展需要, 协助员工了解企业愿景并认识其在实现企业目标中的角色。与员工建立积极的沟通桥梁,帮助企业和员工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