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梁铭律师:网红“三千哥”直播“喝酒致死”,直播平台、pk对手、起哄的看客乃至死者本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红“三千哥”疑因直播输掉pk履约受罚喝白酒过量去世,当晚他喝了至少4瓶白酒。如果直播“喝酒致死”,直播平台、pk对手、起哄的看客乃至死者本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这是一个令人震惊和悲哀的事件,也是一个引发社会关注和反思的事件。直播“喝酒致死”,不仅涉及到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也涉及到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和监管,以及社会公德和法律责任。
首先,我们要明确,过量饮酒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可能导致中毒、昏迷、呼吸衰竭、心脏骤停等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任何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应该为了迎合观众的口味或者赚取打赏而冒险饮酒。如果没有他人的威胁、引诱或劝酒,那么死者本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直播平台、pk对手和看客也不是无辜的旁观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参与了这场“喝酒致死”的悲剧。直播平台作为提供服务的主体,有义务对主播的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管,防止出现违法违规或者有害社会公序良俗的现象。如果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播存在过量饮酒等危险行为,而没有及时采取下架、断播、封号等措施,那么平台就可能构成过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pk对手作为直接参与者,有义务对自己和对方的饮酒量进行控制和限制,避免出现过度竞争或者强迫性劝酒等情形。如果pk对手故意灌酒、用言语要挟对方喝酒或者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宜饮酒仍劝其饮酒等,那么pk对手就可能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看客作为间接参与者,有义务对主播的行为进行正确评价和引导,避免出现起哄、点赞、打赏等刺激主播继续喝酒的行为。如果看客明知主播已经喝到极限或者失去自制力仍然教唆其喝酒等,那么看客就可能构成教唆犯或者共同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我们要呼吁,网络直播行业要加强自律和规范,提高内容质量和水平,不要以牺牲主播健康和生命为代价来获取流量和利润。社会公众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不要追捧低俗和危险的直播内容,不要成为消费别人生命的“看客”。生命不容消遣,网络直播更不能成为“杀人游戏”。
手机号码:13955129349
执业证号:13401202010209960
执业机构: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梁铭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现执业于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曾参与一些疑难案件办理,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