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摩托车在拐弯的时候 一辆摩托车由于速度过快追尾撞在父亲摩托车后面致伤 造成脚趾骨两处断裂 现在已经在医院治疗 事发后已经报警 说我方负责6成责任 他方4成责任 由于双方都没证件 说我方要扣除1万块作为什么车辆强制事故保险费用再进行分成责任 那他们也要交一万块吗? 还有以后的赔偿 像什么误工费 护理费 是怎么算的? 这些费用 也算在分成责任里吗?还是全要我方负责? 具体的赔偿公式是怎么样的? 在这里先谢了
在交强险的1万元之内相互赔偿,剩余的按照6、4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