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因小追尾,造成一辆奥迪A6L后杠有一元硬币大小的小擦痕,因我的车已行驶15年,超过全保权限期限,所以当初只上了一个交强险和一个第三者险。被撞那辆车车主非要求走保险程序。而到了保险公司,那车主就非要求他的车只能在北京亚之杰4S店维修,保险公司的员工打了亚之杰的电话,亚之杰说,在他那一个后杠喷漆需要1500元,而PICC保险公司员工就跟我说,保险公司只能给我赔付600元的理赔金。
我查了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第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其中:(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请问,我,被保险人到底应该由PICC赔付多少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