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美容费用法律问题咨询。我女儿骑着电动车被轿车刮碰,交警队事故认定为对方严重过错,我方提出医药费、营业费,交通费和美容费(伤在脸上,还没有脱壳,不知是否会留下疤痕)补偿,对方不同意美容费,调解无效,现在如果要求对方赔偿,是否要到法院起诉,一般来说,法院是否会支持我方请求。因为脸上当时碰得太肿了,到现在二十多天了,肿还没有消,壳也没有脱,不知道今后会有什么问题。现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前财产促使告知书,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到法院办理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手续,可能等不到医疗终结。对方有买保险,调解的时候保险公司也来了,对方认为美容费是个未知的费用,所以不同意调解。如果现在不诉讼,未做财产保全,对方将车卖了,我方的赔偿要求能否得到保证?
发布时间:2013-05-06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