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专业律师帮我想想办法,我该怎么办?
母亲,姐姐和我共三人。我的户口90年因参加工作迁入小城镇,现在单位关闭,我也下岗打工。姐姐的户口91年迁出,嫁到本乡的另一个村,但她在男方至今未承包到承包地。在二轮土地承包前几年,由于我和姐姐的迁出,家中劳动力不够,我家曾写报告要求将我和姐姐的两份承包地退还给村集体,可是村干部连报告都没有接下来。没有办法,只好自己继续耕种。所以二轮土地承包开始,我家还是三个人的承包地,无奈,只好自己继续耕种,和继续上缴农业税等各项税务,可以说一直交到不用上缴为止。其间因经济困难,有2000、2001、2003共三年未上缴,合计有183、60元未交。由于母亲60多岁了,又体弱多病,所以近几年耕地有时种有时不种,我们不种的时候,同一村小组的另一户要过去种了,但他只管种地而不愿承包,更不愿经营权转让和上缴农业税等税务。没办法,为了不让田地荒芜,只好让他种,我家来交农业税等税务,这种状况保持到2005年。2005年开始不用上缴税务,各项惠民政策出台了,我们也就没有再提将承包地退出了,但种我地的另一户却趁2006年更换新的经营权证和合同之机,在我家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没有召开村民委员会和村小组会议的情况下,就将我家三个人中一个人份额的承包地[挑位置好的]写在了他的合同和经营权证上了。旧的合同和经营权证被收回,新的又一直没发放给我家,另一户又还在种我家的地,所以在表面上看起来看不出有什么变化。多病的母亲和退休年迈的父亲又没文化,虽然在家管事,证没拿到也没有去过问一下,自己总以为反正是换证,新证与旧证的内容应该是一样的。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承包合同已有人更改。直到今年元月我父因病去逝,在家中办理丧事时我们才发现家中的部分承包地【已写在另一户的合同上了】已被人家用推土机推平且准备建房了,经了解才知道事情的真相。经追查后,村小组长才将少了地的新的合同和经营权证于今年8月24日发给我家。回想事情的前前后后,我觉得村小组这样做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并要求退回给我家,我准备自己种植果树或其他经济作物,却遭到了村小组、村负责人和当事人的反对。我就不明白了,要缴农业税时为什么没人愿接受我家的承包地,不要缴农业税了连招呼都不打就私自将我家的承包地划出?况且种我地的另一户他的农业税等税费的欠款2000年欠420、01元、2001年欠392、71元、2003年欠74、84元,其他年度的我暂时还没统计,欠款如此之多,为什么要将我家的承包地划给他?向乡里反映情况,乡里派来的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因协商达不成协议,他也表示他处理不了,叫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要求他写处理意见,他又坚持不写,说即使写了也不会给我的。没办法,只好又向县[市]农业局曹主任反映,曹主任接了我的资料后表示会解决,可事隔一个月后问他,他又叫我去催乡里,天哪!我催得动他们还会来麻烦您曹主任吗?后来我又去了县[市]效能办,可笑的是该办负责人竟连报告都不看,就教我如何去跟对方动蛮,自己却很自豪地表示他处理不了。我一气之下将材料交到了县[市]纪委,可半个多月过去了,杳无音信。难道地方政府就是这样为民办实事吗?我希望各位律师主持公道,我该怎么办呢?政府会帮我解决吗?如果打官司,能赢吗?如何打?地方法院不受理怎么办?在此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