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我方车辆(湖北)(交强险)乙:对方车辆(宁夏) (全保) 丙:中间人 (宁夏) 出事地点:甘肃省白银市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甲车追尾乙车,交警认定责任同等,出事第二天丙给乙拿一万多块,并让乙方委托丙方全权处理,甲方在丙方的压迫下也委托丙方全权处理,且丙让甲给丙打14万的现金赔偿收据(事实甲并未收到任何现金),还让甲给丙方拿一万块现金(说是施救费用)后,才放甲车走! 保险公司定损双方车辆损失为20万,甲方住院医疗费3万赔偿金共23万,(甲方车:18.5万,乙方:1.5万)赔偿金全部有丙方拿走了。(全部过程甲方都是在丙方的威迫下进行的,不放车,不放人。但都无证据)现甲回湖北后不甘心,想打官司,可是已倾家当产,距离又远,不知道能不能打?在何处打?有多大希望?也不知道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如果是刑事诉讼的话我们没有证据怎么办?如不打官司有其他的办法吗?例如报案,但又不知道在那里报案,请在线的律师帮忙分析哈,在此先谢谢了
发布时间:2010-09-30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