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饮酒后驾乙的私人汽车,载着丙和丁行驶在普通公路上,忽然翻车。事故发生后,丙当场死亡,甲头部受重伤,意识不清醒,乙和丁受轻伤,已经复原出院。请问关于丙死亡的赔偿问题,司机甲、车主乙和丁应该按怎样的比例负责任,各自应赔偿多少钱?如果承担刑事责任,甲能判几年?(交通队已经认定甲是饮酒驾车,甲现在意识仍然不清醒。)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另外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建议您向当地的律师咨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