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人,户口还在我老家,他是江西人,我们结婚4年多,有一女孩4岁。现在双方感情破裂,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故意刁难我,说婚后我去读书,花了他1.5万元左右,拿我毕业证威胁,要我还钱给他,不然证书不还给我。请问这个钱我需要还吗?还要我拿10万元钱给他,我没有,他就威胁我,他把孩子从他家送到我老家,为了把我名声搞坏,还在我们乡、镇、村上发了很多宣传单,说我的****不是,总之我不知道的他全编上去了。老家就一个奶奶,第二天早上,他们把小孩扔到我家大门外,不管小孩怎么哭,怎么叫爸爸,硬是不回头,和他妈妈打车跑掉了。 这半年孩子他是不管了。现在是我爸妈带,孩子和他们一起在广东读书,我自己挣钱养着她。我们至今都没联系过,婚前,他有一套房,没房产证,房子地址我也不知道。如果我们离婚,我想要孩子和一些补贴金过生活。能讨到吗?孩子会归我们?房子怎么分?
发布时间:2010-10-06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