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 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北汽员工,签约司机贺宏义私租企业外人员丰东明【无业三十四岁】运营出租车。丰东明单独驾驶返回途径新发地【正在修建高速路,工地状态,没有任何警示标牌】翻入路边的雨水沟【一米四深】,深夜一点左右一名过路人发现并报警,丰台交通队出的现场。因发现太晚,抢救无效死亡。车损不严重,丰台交通队猜测雪天路滑[现场没有肇事者没有报警公安 个人认为有劫持的可能],认定司机丰东明的全责。事后北汽领导自始至终一个电话也没给死者家属打过,此事无人解决。 理由:交通队和北汽都没有最重要的一步工作程序 1,交通队在现场没有肇事者的情况下没有报警公安 2北汽 自始至终没有给死者家属打过一个电话 此事无人解决 北汽认为此事和北汽无关 北汽无责
发布时间:2014-07-01 21:23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ASK1404108052miq:感谢李建成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