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特岗教师,与教育局签了3年合同,工资为每月2000元,现在工作两年了,由于身体不适并且考取研究生,想辞职并调取我的档案,但教育局要求赔5000元的违约金,请问我应不应该给?
通常没有违约金。除非单位给你钱学习或培训。约定服务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