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法律> 合同纠纷>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提问问题
[广东-云浮]
悬赏分:0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按农民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农民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农民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农民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我所在工厂去年基本处于停产状态人均只有5000多元年,2010年1--3月份处在停产状态,4--6月由于天气原因<露天工作>和厂方原因,只上了40个班,而且工资一直没发,而且存在工厂压低4--6月工资的状况。现在工厂要以400元/年的标准解雇工人《去年总工资5000除以12个月=400》。合理吗?我每月交的社保百分之8都是100块啊,象这种情况平均工资该怎么算?还有我还能得到些什么补偿?我从事的是电焊工作,有8年工龄,但工厂从去年才给买的社保......,今后的社保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0-07-13 07:07 
律师解答区
赵栋律师
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过 位法律需求者
向该律师提问查看该律师个人主页
赵栋律师  [北京-朝阳区] 13511009736

您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支持(0) 解答者:赵栋律师 积分:11890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为您推荐 [合同纠纷律师], 建议电话咨询律师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
我来回答(您的热心回复将给予法律需求者非常有用的指导)
(Ctrl+Enter快速提交)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知识

5分钟内,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还可以输入
50

问题补充(选填)

还可以输入
1000
获得法律解答耗时 3分钟 拥有认证注册律师 705597人 法帮网已经帮助过 534598人 有法律问题?法帮网万名律师为您解答…… 推荐律师 问题动态 1位律师回答了这个问题
赵栋律师
答案提交成功
您的答案已成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