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中什么时候才证明被告做多次的伪证最好我因不服劳动仲裁,已起诉。被告在仲裁时,提交的多个证据,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做伪证很明显。另外,本人现有多个证据,是在提交证据目录里,一一做为证据提交给法庭,都说出被告做多次的伪证,还是在庭审的什么阶段提交证明。如果是做为证据提交,被告有充足的时间在庭审的质证找借口和理由应付。如果在庭审辩论又担心时间不够等原因?请指教有庭审经验的人。
书面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