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离婚证已发,房产归女方,问 :婚姻存续间房产出租3年,男方与他人签定3年合同,合同3年内可以转租转让,但是必须房东与新租房人重新签合同,在转让前女方已告知租房人,夫妻已离婚房产是女方的,如果转让必须女方亲自签字,现在房子转租了女方但不知道租给谁了,问:男方还有权利签字转让房产,合同有效
补充问题:
婚姻存续间,男方与他人签定了出租合同,离婚后女方给承租人看了离婚协议,{房产因抵押银行贷款未还清,没有变更,}在女方告知产权人不是男方的情况后,承租人将房子转让他人,不告诉我,房子转给谁不知道{现转租人在还没有转租前,我到他家说如果你想转,签合同时要我亲自签字},让男方签字,押金,房租都给男方拿去了。承租人能这样吗,男方有这权利吗?他们现在签字合同有效,原承租人和现在转租人已经知道,房产产权人是我,是房东。他们三方侵犯我的房产权力,
建议是直接的电话说明下案情的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ASK1427788256ayw:感谢李建成律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