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东湖中学附近,房产证、土地证户主是我父亲,但我父亲已去世多年了可是至今一直没变更房产证户主名。我家共有兄弟2人,如今我母亲考虑将此房产立遗嘱传给孙子和孙女二人共有,请问应具体如何操作?我和弟弟均放弃继承权,其我妻子和弟媳妇有没有权力介入此事?麻烦解答,谢谢!
你好,需要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你妻子和弟媳妇无权介入的。可以订立遗嘱,并公证。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whzylwt1219:感谢李建成律师的解答。
这种情况需要你母亲可以就自己的份额订立遗嘱即可,另外部分份额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需要交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