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争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我家屋后原为一片荒地,多年无人承包,经我劳作开荒,种上了一大片桃树,每年的收入也很可观。现在听说该处要通公路,荒地一侧的邻居很眼馋,强行占了一部分地,说这块地本来就是他家的,是我开垦了他家的地。我找村委会解决,村委会怕事让我们自己解决。我想起诉到法院,能以邻居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吗?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另走法律途径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由政府裁决。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你好,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结合主体身份、法律关系和具体案情综合考虑,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你好,你是可以起诉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