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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被告在服刑还未判刑的期间,原告能否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10-2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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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毅律师
云南颐高律师事务所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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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毅律师   [云南-昆明] 18208711903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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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堃律师
青海润君律师事务
[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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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堃律师   [青海-西宁] 15110952300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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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丁亚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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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13552751245

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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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卡方律师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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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卡方律师   [广东-广州] 13609723726

您好,目前民政部门尚没有到服刑人员所在监狱现场办理离婚的程序,还是要求双方必须到场,因此,你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法院可以到服刑人员监狱现场开庭审理离婚案件。

支持(0) 解答者:周卡方律师 积分:12895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如果你决定到哪儿去,整个世界都会给你让路。
孟翔律师
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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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翔律师   [广东-佛山] 13923202036

您好,可以。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想这种特殊情况协议离婚是不可能的。不可能有狱警押着犯人去婚姻登记所在地的民政局与配偶协议离婚,,因为风险较大,虽然说意外情形发生的概率极低,但是万一在押送或者开庭过程中出现意外,那么各方都脱不了干系。所以,各方宁可麻烦一点到监狱开庭。因此,你必须起诉离婚。而对于此类案件起诉所适用的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类案件要适用特殊管辖原则,所谓的特殊管辖,就是法律列举了几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其中对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就适用该原则。原告只需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即可,而不必再到被告被监禁地。法院受理后,因为此类案件有其特殊性,开庭也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地方。

支持(0) 解答者:孟翔律师 积分:11885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如对解答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我。
樊荣律师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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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荣律师  [广西-南宁] 18249991620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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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时习律师
广东直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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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时习律师  [广东-惠州] 18675205454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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