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三个月的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担保期限是多少?我还有责任吗
首先要看保证合同的效力问题,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存在欺诈保证人的情况或者担保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做担保,那么可以要求法院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会产生两种情况,第一保证人没有保证责任,债权人应当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第二,保证人需要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的1/3,但这需要在执行完债务人的所有财产之后了。
从贷款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
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为担保期间。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人保的话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当初约定的是一般担保的话,是先以债务人财产赔偿损失,不足的部分由保证人承担。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可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全部债务。
要区分你的担保方式,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没有约定的,则为连带担保。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