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房产证的过程中,房主及父母相继过世,房产证办理要求公证房产继承,公证要求提交房主父母的死亡证明,但因其他原因,房主的兄弟不给房主父母的死亡证明原件,公证处不给予房产继承公证,想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房产证?房产仲裁受理这种情况吗?
您好,房地产仲裁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 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更、析产、交换等;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转倒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
可起诉房管局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起诉解决即可
您好,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解决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可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