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1号出了交通事故,车被扣押。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为什么不放回我的车呢?
应当要放车,继续与交警交涉吧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为准,交警应在出警后十日内作出认定报告,最多不能超过十五日。
1、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所以如果事故责任认定还没出,公发机关还可以收集证据需要继续扣留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