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组合家庭 政府征地陪房现在 该拿房了 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去拆迁办签了个自愿放弃房屋全 房子上报产权上没她名字 (她又不识字) 就意味着他没房子了 现在该怎样搞
补充问题: 再告诉了拆迁办口头异议 是否有效? 异议有期限没? 期限是好久?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你好,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