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房产信息变更咨询夫妻双方共同按揭的房子,协议离婚后房子归其中一方所有,房产证上要是只保留一方名字,此时是否需要将房子所剩的贷款全部还清后方可变更房产证上和按揭权利(义务)人?如果确定需要还清房子剩余贷款后房产证方可变更成一人名字,那么离婚协议里面清楚写明房子归谁所有,并且公证后(至少保证还清贷款前),这样是否有法律效益,或者有什么后顾之忧?
依照离异协议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
夫妻共同首付买的房子,约定一起按揭的,房产证上已写双你好,协议房屋归一方所有是有效的。
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虽然配偶一方婚后参与了还贷,但这并不能改变房屋个人财产的性质,所以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是的。暂时不变更也不影响。
以离婚协议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