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公司租了一个房,住了半年后,那边欠了物业费和电费,导致房子多次停电。找中介经理解决却一直敷衍推脱,现在甚至不接电话玩失踪,问题无法解决。想终止合同,中介公司却说必须找到那个经理才能终止,但那个经理不接电话不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补充问题: 想问的问题:1,面对这种无赖中介,有什么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如果要终止合同需要什么手续?2,中介公司和中介本人在这个过程中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居间人未促成合同订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费用。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解决。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