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大货在路上行驶。出现了一死,两伤的情况,其中一伤者要开头,另一伤者属于轻伤。目前已明情况:1.事发地属于直线干道。摩托车与大货属于相对行驶。2.对方为摩托车。出事时,我方为了避让的士。越过黄线1.7米。事故发生还原是,转过黄线避让的士后发现对方摩托车没向边靠。于是右打方向,撞击的时候车头已经进入黄线自己车道内。但车尾越过黄线1.7米。3.对方摩托车司机喝了酒,但不能保证是否喝醉。4.从事故现场来看,对方摩托车撞击时的车速为:60km以上。我方为30KM左右。5.摩托车撞击点是我方货车油箱处。摩托车属于无证,超载驾驶。没带头盔。请帮忙指点,我方应该如何往哪个方向获取有利证据?这事故中.如何化分事故责任?死者现在要赔35万。死者属于农村户口,但在城市一家餐馆打工1年2个月。但不居住在城市。这样的情况是否能按城市户口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0-10-27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