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个人签订临时用工合同,被聘员工已53周岁(女),按规定社保公司无法办理其社保,(一)我们用商业保险代替行不行?(二)按国家规定,女35周岁后不能办理社保,除非自己自动缴齐前面的保费(我司无法帮她补齐前面所欠社保)如果她自愿放弃社保,将来出现合同纠纷,我司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三)如上述方法不行,可有其他解决方法?
你好: 建议找律师代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