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 我岳父梁某,男,58岁,东西湖人,2009年11月3日上午帮一户村民拆房,两行为人由于大意,在没有任何提醒和警告下,推墙将梁某砸伤,当时检查结果是三根肋骨骨折,盆骨骨折,左腹部有长10厘米,宽5厘米的淤斑,腹部闭合伤,并且左腿主动脉堵塞,造成左腿冷凉,还有其它外伤,当天多次转院至武汉**医院,躺在医院病床上8天都不能坐起来,翻身也难,连水都不允许喝一口,最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上写的是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火化当天,对方迫于压力才赔了3万5千元医疗费,多要不给,我们很气愤,报案后,只是因为尸体火化了,没经过尸体解剖,公安机关请法医根据病历鉴定:结果竞是轻伤,我们表示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对方不同意,要鉴定结果,***检察院不给,目前已得知检察院已决定不向法院提起公诉,我们从检察院要不起诉决定书,对方说,不写,还说是政法委开会决定的,不知我们是否有权要不起诉决定书?下一步,我们将怎么做?请指教!非常感谢众多律师的关注和指导!向你们无私的帮助致敬!谢谢!
发布时间:2010-10-28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