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中其中一点写明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车辆所发生的一切道路事故和经济纠纷均由买方负责”,请问:如果出了事故,卖方真的可以不负责吗? 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车辆买卖必须过户,车辆管理是登记有效,如果车辆发生事故,如果肇事者无能力赔付,那就需要你还赔付了,你赔付之后可以向肇事者提起诉讼。
买卖合同只有有效,应该与你卖方没有关系
要看合同的约定,一般合同约定的将不承担责任,建议及时办理车辆过户。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手车卖给别人,只要出售的时候车辆状态是正常,手续齐全就没事。原车主不承担责任,如果手续不齐,车辆状态不正常就要承担以后交通事故的连带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车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已经交付了,根据目前的司法解释卖方无须担责,但还是尽快办理过户吧。
若车辆自身不存在问题,手续齐全,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