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成人工作后,父亲再婚。二位老人全靠我们赡养。继母的女儿几乎不管。去年我们在老家的宅基地上盖父亲盖了幢小楼,请问以后继母的女儿有继承权吗?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按《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继母与继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女应作为法定继承人。继女有能力赡养而未尽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按《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继母与继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女应作为法定继承人。
继女有能力赡养而未尽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需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继女也有继承权。
如果没有遗嘱,你父亲再婚后盖的房属于夫妻共有,加入继母去世,其女儿是有继承权的。假如你父亲西安行去世,由于继母之子女与你父亲没有形成实际抚养关系,所以没有继承权
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少分或部分遗产。
继女与你父亲和继母若形成抚养关系就有继承权 但是若不尽赡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