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车写的女方的名字,当初约定是赠送给小两口的,现在闹离婚,男方父母提出这是借款给我们买的,并单方面与男方补签借条,请问这样的借条有效吗?能算赠予还是共同债务?
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车,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男方父母对女方的个人赠与,该汽车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这借条是无效的
你好,你要主张是赠与的话你需要有证据证明该事实。
你好,应该是赠与,但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无效,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
该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均分。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没有婚前公正的财产都属于共有财产,从领结婚证算起。
有合法取得的录音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若是违法法律规定偷拍偷录的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