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私拿我家的土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去办了贷款,刚才人找上门我们才知道,现目前我们联系不上贷款人,我想知道现目前我家是个啥情况,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办理贷款需本人持原件办理,还要提供财产或收入证明,最后本人签字。 不是你本人去办的,根本不用害怕。当然,如有人借此骚扰你,你可以报警。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ASK1474946908msc:感谢何敬伟律师的解答。
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替你签名盖章,办了贷款,你成了担保人,该行为是无效的,你无须承担担保责任。
银行使用你的身份信息,有审查的义务,不是你本人到场,且不是你签名,完全与你无关,由此造成的损失,也与你无关。
你可以要求银行依法撤销你的担保。如果银行不撤销,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银监会投诉。
别人拿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无法办理贷款手续的。
向银行贷款必须由借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亲自办理并在借贷合同上签字。
如果别人用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货款,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也没有接收使用贷款,与您无关。
可以选择报案
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