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工伤,已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根据伤残要求公司赔偿。十级工伤待遇(赔偿)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的如下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结果确认后即可以得到。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且是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及由伤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