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员工帮业主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租赁方出于感谢给了物业的员工一些感谢费 现在物业公司认为这部分感谢费应该入公司的账 算是公司的收益 并威胁该公司员工此行为是贪污行为 如不上交就让派出所抓他 请问律师:物业公司的行为和要求是否合法 物业公司的员工是否属于贪污 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 感谢各位律师!
补充问题: 各位律师 请您看清问题 体现出您的专业水平
业主可以委托物业代理出租房屋
追问: 那物业员工能个人帮助业主租赁吗 这算侵占公司财产吗 (2016-12-06 10:50:02)
一般要有授权或委托才可以。
物业公司无权出租业主的房屋,如果已经出租,收益应当归业主。
追问: 是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员工帮忙出租的 业主只是给了物业员工一些辛苦费 (2016-12-06 11:17:04)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物业公司的行为和要求不合法;物业公司的员工不构成贪污罪的主体;出租方与物业员工属于一般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