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两个月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再打胎了,而男方父母不同意不认可而分手了,以后孩子生下来男方有义务承担什么责任,罚款是由一个人负责还是两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男方必须把孩子抚养到18周岁以后,而且孩子将来也可以继承他的财产。
你好,如果小孩生下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