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是情人关系 男未婚 女离婚 有小孩 两人同居在一起 因为很隐密基本上没人知道,男后来认识了一女子 相处后决定结婚 于是和女方提出散伙,女方不同意 发生了争执,之后又发生了关系,女方去医院,体内有男方精液证明 报警 告男方强奸罪 我想知道这个罪名成立吗?
罪名成立
以构成强奸罪
罪名成立。
已构成强奸罪。
根据你描述提供的信息,很难认定男方强奸罪成立。因为强奸罪成立核心要件必须有证据证明“使用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志”,根据现有信息,无法证明男方是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的
追问: 现在公安已经立案 男的被拘留了 我是男方这边的 我需要做什么呢? (2018-01-22 21:41:08)
根据你的说法,男方提出与女方散伙分手,女方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之后又发生了关系,在此,并没有说到女方不同意发生关系被男方强奸了,并不能证明男方违背妇女意志进行了强奸,因此,我认为不构成强奸。
“女方不同意 发生了争执,之后又发生了关系”,这个之后,是指多久?判定是否强奸,关键在于发生性行为时,是否采取暴力或者其他威胁手段,致违背女方意志。你这样的表述,不能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能简单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