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万一开发商不给补办收据 然后赖账 说没付过款怎么办???房子已经交房 购房合同已签订且已经到房管局备案 一次性付款 合同上关于付款方面写的是一次性付款 签约当日付清全款在付款签完合同备完案后直接交房 拿房钥匙和外面大门钥匙 且给了购房使用说明书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外加物业的领用物品登记表 交物业费 有物业费收据 如今过去已经一年 房产证要年底才开始办 购房收据丢失 开发商会赖账吗?如果不给办上述的文件可以证明本人已经付过款吗?
如果证据充足那也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