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误致伤的治疗费去年十月,男子A因开玩笑拍了男子B的背,使男子B的手臂摔伤,当时男子A及家人就已经承担了所有的治疗费用,而在上个月,男子B及家人声称受伤的手臂还是使不上力,提出要进一步治疗,要男子A承担这个费用。男子A为未成年人,父母均为残疾人,家境实在不太好,所以A表示自己已经承担了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了,不需要在承担进一步的治疗费,于是男子B向派出所报了案。我想问这个事情到底A需不需要再承担这个治疗费呢?
伤情鉴定,责任认定,按责任处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