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在一个私人汽车修理厂工作,前天我们厂长的儿子在厂门口开车撞死了我们厂的一个员工。但是他们给勘察现场的警察说是倒车时撞死的,并还说当时还叫我去推车的。但是实际是车前面撞死的。厂长叫我做伪证说就是倒车时撞死的。 请问,如果我做了伪证,是不是就触犯了法律,要负责任的!
1、厂门口发生肇事,可能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2、厂门口如果是公共道路通行的地方,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不管是“进”车撞死人还是“倒”车撞死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