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嫁来的时候我(孙子)20多岁。她有一个儿子G,G一家3口户口在别处。现在她是户口本上我的奶奶(继奶奶),户口本上也只有她和我夫妻。继奶奶和我夫妻同住。请问,将来我对继奶奶有赡养的义务吗?如果有赡养义务,那我夫妻和G,和G的儿子(简称H)应该如何分配义务?比如1000元=G500元+H250元+我250元?。还是1000元=G333元+H333元+我333元?注明:我父母在外地的。没有在一起生活过。
按法律规定没有赡养义务。